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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万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含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12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
大额存单等。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单个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活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将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仍会受到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及不可抗力等)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
行审计和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自有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分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含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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