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4)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叶韶勋;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伙人 228
人、注册会计师 181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540人。
(6)审计收入: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7.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24 亿元。
(7)业务情况:2019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4、诚信记录: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简
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万集科技、奇安信、爱博医疗、中元股份、鸿远电子、人民网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梅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1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东港股份、中元股份、万集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昆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大悦城、吉艾科技、石基信息、光线传媒、佳讯飞鸿、中文传媒、京城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信永中和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信永中和协商后确定本期审计费用拟为 65 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信永中和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公司 2019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审计机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