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邓永强、肖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董事邓永强先生持有公司 473,760 股股份,占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97,887,680 股的 0.24%,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8,440 股(占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97,887,680 股的 0.06%),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公司监事肖亮先生持有公司 132,732 股股份,占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97,887,680 股的 0.07%,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33,183 股(占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97,887,680 股的 0.02%),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收到邓永强先生、肖亮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自披露减持计划以来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现有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0 年 8 月 31 日 50.867 15,000 0.0076%
集中竞价 2020 年 9 月 2 日 50.200 5,000 0.0025%
邓永强 集中竞价 2020 年 9 月 10 日 49.013 35,000 0.0177%
集中竞价 2020 年 9 月 18 日 46.600 1,700 0.0009%
集中竞价 2020 年 9 月 29 日 45.403 5,000 0.0025%
合计 —— —— —— 61,700 0.0312%
肖亮 集中竞价 2020 年 8 月 26 日 53.66 3,500 0.0018%
合计 —— —— —— 3,500 0.0018%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3,760 0.2394% 412,060 0.2083%
邓永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440 0.0599% 56,740 0.02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5,320 0.1796% 355,320 0.1797%
合计持有股份 132,732 0.0671% 129,232 0.0653%
肖亮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183 0.0168% 29,683 0.01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549 0.0503% 99,549 0.0503%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占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97,887,680 股的比例,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当前公司总股本197,777,520 股的比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邓永强先生、肖亮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邓永强先生、肖亮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邓永强先生、肖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邓永强先生、肖亮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邓永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肖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