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否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63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3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1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名称
1 01*****527 翟军
2 01*****129 崔学军
3 01*****657 田林岩
4 01*****413 刘会喜
5 01*****885 邓永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万集空间(邮编:100193)
咨询联系人:练源、范晓倩
咨询电话:010-59766888
传真电话:010-58858966
七、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