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
9月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授予175.60万股限制性股票,
43名激励对象授予31.60万股股票期权。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