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7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与天职的聘期已满,同时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 2022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天职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事项将提交至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9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7)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75,105.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8)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49 家,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50,968.9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8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俊峰,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6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1998 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彦,注册会计师,2009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
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华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与天职的聘期已满,同时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 2022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大华进行充分的事前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天职、大华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对天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提供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 1 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不良记录,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负责人资质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