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090,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90,000 股后的 346,744,639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2、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3,478,346.39 元;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参与权益分派总股本×10=3,478,346.39 元÷346,744,639 股×10=0.100314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0000 元/股(其中,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478,346.39 元÷347,834,639=0.100000 元/股)。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 347,834,6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78,346.39 元(含税);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权益分派方案调整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回购公司股份
1,09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22-032、2022-0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应剔除计算。因此,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减少1,090,000 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仍为3,478,346.39 元。
(2)相关参数计算
调整方案前,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参与权益分派总股本×10=3,478,346.39 元÷347,834,639 股×10=0.100000 元。
调整方案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3,478,346.39 元;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
金分红总额÷参与权益分派总股本×10=3,478,346.39 元÷346,744,639 股×10=0.100314 元。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90,000 股后的 346,744,6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314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28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6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3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23 陈崇军
2 01*****026 姜小丹
3 01*****340 章祥余
4 03*****360 李瑞明
5 02*****557 侯耀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0000 元/股(其中,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478,346.39 元÷347,834,639=0.100000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 号
咨询联系人:刘鹏
咨询电话:021-22252595
传真电话:021-22252662
八、备案文件
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