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404.70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5,752,939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404.70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345,752,939 股,均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会议决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
第二十五条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
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让或者注销。
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解聘。
第一百二十 公司设副总经理 3 名,由董事会聘任 根据公司需要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
四条 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