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了修改,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金融电子机具、人民币鉴别仪、伪钞鉴
别仪的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
金融电子机具、人民币鉴别仪、伪钞鉴
电子监控设备(以上均不含涉及前置许
别仪的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
可的项目)、安防电子机械设备的生产
电子监控设备(以上均不含涉及前置许
和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
可的项目)、安防电子机械设备的生产
硬件、及相关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产品技
和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
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通信设
播地面接收设施)、五金交电、办公用
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第十三条 品、税控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电子电
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税控机的销售和
器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电子科
售后服务,电子电器的销售,自有设备
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
租赁,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
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和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货物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
施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
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企业经营
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识流程外包。(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
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