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654,336.4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58,950.49元,加上公司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200,736,208.97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4,401,600.00元,2018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7,329,994.90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92,743,027.21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110,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0,800元(含税);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