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
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25日、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2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关于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
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5.45%)的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投资”)、上海
力鼎明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鼎明阳”,与“力鼎投资”为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即1,467,2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733,600股;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的6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4%,即2,934,4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1,467,200股;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3,668,000股。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018年5月30日公司收到力鼎明阳和力鼎投资的《古鳌科技股份减持时间
实施完毕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力鼎明阳和力鼎投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2,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4%,减持后力鼎投资和力鼎明阳仍持有公司股份1,6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价(元) (万股) 比例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8日 26.81 16.61 0.23%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15日 26.84 9.2473 0.13%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22日 23.59 73.36 1%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8日 25.9 0.67 0.01%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9日 26.87 10.1527 0.14%
力鼎投资
竞价交易 2018年3月13日 24.71 15 0.204%
竞价交易 2018年3月16日 22.43 0.59 0.008%
竞价交易 2018年3月19日 22.62 5.21 0.071%
竞价交易 2018年3月20日 22.81 9.77 0.133%
竞价交易 2018年3月21日 23.38 13 0.177%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8日 26.6 16.6 0.2263%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15日 26.77 20.08 0.2700%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22日 23.59 73.36 1%
竞价交易 2018年3月13日 24.75 2 0.027%
力鼎明阳
竞价交易 2018年3月16日 22.52 9.21 0.126%
竞价交易 2018年3月19日 22.49 5 0.068%
竞价交易 2018年3月21日 23.12 2.75 0.037%
竞价交易 2018年3月30日 24.41 10.39 0.142%
合计 —— —— —— 293 3.994%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时间实施前 本次减持时间实施完
持有公司股份 毕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无限售条
力鼎投资 216 2.94% 93.585 0.85%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力鼎明阳 184 2.51% 66.915 0.61%
件流通股
合计 400 5.45% 160.50 1.46%
注: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5股,
所以力鼎投资减持后剩余的62.39万股变成93.585万股,力鼎明阳减持后剩余的
44.61万股变成66.915万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力鼎投资和力鼎明阳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力鼎投资和力鼎明阳的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3.力鼎投资和力鼎明阳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力鼎投资和力鼎明阳减持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古鳌科技股份减持时间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