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3 号)核准,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25,862,55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61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507,164,762.3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45,153.28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496,319,609.1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0]41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额(万元)
1 基于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
的智慧医院一体化建设项 39,631.96 0.00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123.16
合计 - 49,631.96 10,123.1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123.16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2,731.45 万元(含利息收入)。
2023 年度,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
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归还。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 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充实 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690 万元(按一年期 LPR 利率 3.45%测算),
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