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2021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25号和仁科技大厦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一兵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合计持有股份96,452,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956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6,299,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75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69,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85%;弃权 0 股。
(2)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3)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85%;弃权 0 股。
(4)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85%;弃权 0 股。
(5)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85%;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7)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3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52%;
反对 4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4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037%;反对
4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963%;弃权 0 股。
(8)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以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85%;弃权 0 股。
(9)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85%;弃权 0 股。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85%;弃权 0 股。
(1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85%;弃权 0 股。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85%;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制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1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5%;
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15%;反对
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85%;弃权 0 股。
议案 5、12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