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4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上。
2、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2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此次现金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1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
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25号和仁科技大厦16楼
咨询联系人:屈鑫
咨询电话:0571—81397006
传真电话:0571—81397100
七、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