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年 10 月 29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13.29 元/股。
4、授予数量:43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372 万股,预留授予 58 万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A3 业绩考核目标 A2 业绩考核目标 A1
第一个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归属期 2023 年净利润的 200% 2023 年净利润的 180% 2023 年净利润的 160%
2024 年-2025 年两年 2024 年-2025 年两年累 2024 年-2025 年两年累
第二个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计净利润不低于 2023 计净利润不低于 2023
归属期
2023 年净利润的 500% 年净利润的 425% 年净利润的 350%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业绩完成度(A)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业绩完成度(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3 100%
A3>A≥A2 80%
A2>A≥A1 60%
A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85 分>S≥70 70 分>S≥60
考核结果(S) S≥85 分 S<60 分
分 分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已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出现上述情形,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成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剔除已回
购股份 1,312,800 股后的 285,700,2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现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P=P0-V=(13.29-0.08)=13.21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