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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5

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306 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丹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8,738,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29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536,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9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202,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618,7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26%。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田璧律师、孟庆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8,737,610 股(其中现场投票 75,536,245 股同意,网络投
票 3,201,36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617,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3%;反对 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8,737,610 股(其中现场投票 75,536,245 股同意,网络投
票 3,201,36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617,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3%;反对 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田璧、孟庆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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