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30 日止的“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9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7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4,287.2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08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207.2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
审计验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267.5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39.6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相应税金 237.95 万元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为 19,701.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2 号)。
2.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3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76,13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71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558.47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49.19 万元及对应的增值税 38.9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870.3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3 月 1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231.70 万元,加回增值税 38.9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1,677.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9,701.73
项目投入 B1 18,116.5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55.31
结项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2,150.19
项目投入 C1 46.5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85
结项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0.00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8,163.0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56.16
结项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2,150.1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44.6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4.64
差异 G=E-F 0.00
2.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1,677.58
项目投入 B1 20,344.9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51.14
理财投入 B3 10,500.00
项目投入 C1 2,104.7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35.47
理财投入 C3 -5,500.00
项目投入 D1=B1+C1 22,449.7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86.61
理财投入 D3=B3+C3 5,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35,714.4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5,714.49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制度。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 月28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持续督导职责相关情况作了说明。
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城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博通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4 月 15 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将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
本息余额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转出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转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项目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后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