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1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 3,24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19%,回购价格为 15.25 元/股。
2、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3,083,712 股减少至 173,080,472
股。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情况概述
1、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 31 名激励对象 2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1 名激励对象 2 万股限制性
股票。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34.79 元/股调整为 34.69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 17.40 元/
股调整为 17.3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7、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修订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修订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8、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期部分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
律意见。
9、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等议案。
10、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一期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1、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等议案。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预留授
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区间考核目标为:
(1)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根据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当年营业收入较 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 R),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2019 年业绩完成情况 R≥30% 30%>R≥20% 20%>R≥10% 10%>R≥0% R<0%
标准系数 1 0.9 0.7 0.5 0
注:各期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各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因此,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0〕1868
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4.07亿元,相比2017年增长率为16.59%,
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标准系数为 0.7。根据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
核结果,公司将对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40 股进 行回购注销。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价格的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18 年、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25 元/股。
3、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9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 173,083,712 股减少为 173,080,472 股。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4,415,493 31.44% -3,240 54,412,253 31.4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668,219 68.56% 0 118,668,219 68.56%
三、股份总数 173,083,712 100.00% -3,240 173,080,472 100.00%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