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成都迪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迪谱”)变更为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博”)。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成都蓉博与成都迪谱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出具《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3 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2,576,13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 2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584,728.56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8,808,918.6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6,775,809.88 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6,491,916.99 元及对应的增值税 389,515.02元后的募集资金 618,703,296.55 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6 号)。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1 年产 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 43,091 33,477.58 公司
2 年产 30 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 14,025 10,000.00 成都迪谱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 18,200.00 /
合计 80,116 61,677.58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三、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原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年产 30 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 成都迪谱 成都蓉博
(二)成都蓉博的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AGULJ87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文君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8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8 月 20 日至长期
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映路 11 号 2 栋 1 层 101 号
经营范围:光电技术研发;通信系统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 面接收设备)、通信终端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光纤、光缆、电 缆、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分立器件及相关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以上工业行业限分支机 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三)变更实施主体后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
公司以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向成都蓉博进行实缴出资,由成都蓉博具体
实施募投项目。实缴出资后,成都蓉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公司性质不变,
注册资本为 15,000.00 万元。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成都蓉博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对相应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实施主体的原因
由于成都蓉博将吸收合并成都迪谱,因此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 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成都迪谱变更为成都蓉博。本次变更“年产 30 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产业布局。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的调整。本次变更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