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306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ZHU WEI(朱伟)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86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12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86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11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田璧、孟庆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863,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45,863,000 股同意,网络投
票 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50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863,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45,863,000 股同意,网络投
票 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863,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45,863,000 股同意,网络投
票 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863,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45,863,000 股同意,网络投
票 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863,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45,863,000 股同意,网络投
票 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863,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45,863,000 股同意,网络投
票 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田璧、孟庆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