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草案)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180 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 万股,合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267 万股的 3.02%。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60 万份、
限制性股票 68 万股,合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26 7 万股的 2.76%;预
留股票期权 20 万份、限制性股票 2 万股,合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267
万股的 0.2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8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75 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
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含控股子公司)。预留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五、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34.79 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为每股 17.40 元。
六、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将根据本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
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当年营业收入较 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R),依
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股票数量:
2019 年业绩
R≥30% 30%>R≥20% 20%>R≥10% 10%>R≥0% R<0%
完成情况
2020 年业绩
R≥60% 60%>R≥50% 50%>R≥40% 40%>R≥30% R<30%
完成情况
2021 年业绩
R≥100% 100%>R≥90% 90%>R≥80% 80%>R≥70% R<70%
完成情况
标准系数 1 0.9 0.7 0.5 0
各期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额度=各期计划可行权额度/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收回注销。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预留部分在 2018 年或 2019 年授予完成,考核目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激 励权益首次授予之日 起至激励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全部获准行权或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 计划有关股票期权行 权或获取限制性股 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公司及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 得股东大 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 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 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十三、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
对首次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 9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9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 10
第六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 30
第七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33
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动情况的处置 ...... 34
第九章 附则 ......36
第一章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博创科技、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激励计划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
股票期权、期权 指
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
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
限制性股票 指
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
可解除限售流通
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
激励对象 指
事及员工(含控股子公司)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授予日 指
日
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
等待期 指
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