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段义鹏、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副总经理黄俊明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备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监事段义鹏间接持有公司未限售股份1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566%),计划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91%)。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间接持有公司未限售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40%),计划自从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10%)。
公司副总经理黄俊明间接持有公司未限售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440%),计划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6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段义鹏、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和副总经理黄俊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说明
份数量(股)本的比例(%)
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分别通过宁波思博投资
宁波思博
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500股、
投资咨询 406,500 0.4877%
70,000股和120,000股,分别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有限公司
的0.1566、0.0840%和0.1440%。
说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和副总经理黄俊明除通过宁波思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还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1200%,股权激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目前处于限售期。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6、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间接持有股东 拟减持数量(万股) 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思博投 段义鹏 不超过3.2625 0.0391%
资咨询有限 郑志新 不超过1.75 0.0210%
公司 黄俊明 不超过3.00 0.0360%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一致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作出如下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一致。后续将严格遵循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