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0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
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自然人王欣持有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股份总数量为 12,311,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8%,王欣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169,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减持时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2、公司副总经理朱俊仕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 925,66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43%,朱俊仕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31,39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11%)减持时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
王欣、朱俊仕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川环科技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收到股东王欣、朱俊仕分别签署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自然人股东王欣,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 12,311,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8%。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朱俊仕,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 925,6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3%,其中:限售股份和高管锁定股为 694,274股,无限售流通股为 231,39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王欣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累计减持不超过 2,169,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6、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朱俊仕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累计减持不超过 231,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
占)。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6、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王欣
王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如发行人股票经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人所持股份的 20%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 10 年内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予以锁定,并不通过任何交易途径向他人转让、不委托他人进行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3、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可转让股份总额的 50%;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可转让股份总额的 50%。
王欣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朱俊仕
朱俊仕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如发行人股票经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人所持股份的 20%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 10 年内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予以锁定,并不通过任何交易途径向他人转让、不委托他人进行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3、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朱俊仕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王欣、朱俊仕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欣、朱俊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王欣、朱俊仕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王欣、朱俊仕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欣、朱俊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王欣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朱俊仕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之函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