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66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2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0.42%。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票。
4、归属价格(调整后):16.32 元/股。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得装备”)
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20 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6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前):16.57 元/股。
4、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均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胡金 董事、副总经 6.50 2.64% 0.04%
理
刘雨晴 董事、董事会 6.50 2.64% 0.04%
秘书
曾垂宽 财务总监 4.00 1.62% 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180.00 73.10% 1.01%
(业务)骨干共 177人
预留部分 49.25 20.00% 0.28%
合计 246.25 100.00% 1.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日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4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
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相应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满分为 100 分,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0% 60% 4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