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3-086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选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
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7 人,其
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8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
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
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责任项下案款。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
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亭亭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执业资质。1999 年度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度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服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中铝集团、中铝国际、青青稞酒、安博通、冠昊生物等央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2020-2022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表: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2022 年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 年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2022 年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2022 年)、签字
会计师(2020-2021 年度)
丁亭亭先生目前兼任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海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近三年签署了 1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宋治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质量复核工作,1997 年 11 月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德明利、白云山、安妮股份、瑞华泰、共同药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于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上述年度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选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大信进行了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该所诚信状况良好,并且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需求,同意本次变更事宜并聘请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六)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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