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年4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7.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57元/股
根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得装备”)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认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确定以
16.5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57元/股。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8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6.25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布
日公司股本总额17,774.37万股的1.39%。其中首次授予197.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1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49.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8%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胡金 董事、副总经 6.50 2.64% 0.04%
理
刘雨晴 董事、董事会 6.50 2.64% 0.04%
秘书
曾垂宽 财务总监 4.00 1.62% 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180.00 73.10% 1.01%
(业务)骨干共 177人
预留部分 49.25 20.00% 0.28%
合计 246.25 100.00% 1.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安排和禁售期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日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4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
2、以 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2、以 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满分为100分,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 S≥80 8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