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人民币 2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公
司可转换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开始转股。截止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合计
转股 2,080,275 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31,578,94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3.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5-00007 号”《验
资报告》。2021 年 4 月 21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578,947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
综上,截止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由 144,078,672 股增加至 177,737,894 股,注
册资本由 144,078,672 元增加至 177,737,894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4,407.8672万元。 17,773.7894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407.8672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773.7894万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月时间限制。 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
事项; 事项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不 (十三)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不
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 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 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等)、 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 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 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签订委托或许 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可协议等交易行为,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 押、委托理财、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行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为,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事项,该交易涉及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事项,该交易涉及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其中,连续 12 个月内购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其中,连续 12 个月内购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 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过 3000 万元;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过 5000 万元;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300 万元;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过 300 万元。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过 500 万元。
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 其绝对值计算。
同类交易,应当采用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以上 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
规定。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 同类交易,应当采用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以上
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规定。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