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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45 深市 联得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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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关于与聂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9

联得装备:关于与聂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聂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得装备”、“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聂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聂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聂泉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2020年6月19日,公司与聂泉先生签署了《认购协议补充协议》。2020年8月7日,公司与聂泉先生签署了《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二)》。2020年9月9日,公司与聂泉先生签署了《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三)》(以上统称《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聂泉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认购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认购金额的具体区间为1,500万元至3,000万元,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的开展后续公司战略部署,经公司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方案,聂泉不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经公司与聂泉先生协商一致,2021年3月19日,公司与聂泉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聂泉

  签订时间:2021年3月19日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认购协议补充协议》《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二)》《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及相
关补充协议”),双方在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均告终止。

    2、双方确认,在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有效期间,双方妥善履行各项权利义务,双方均无违约或需承担赔偿/补偿责任等情形,双方对于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终止无任何争议、纠纷。

    3、双方确认,双方就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履行或终止不存在任何尚未解决之事项、争议,双方对对方就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定事项的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向监管机构提交申请等)均无异议,甲、乙双方均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就《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履行、终止或任何因终止而发生的赔偿、补偿及其他费用,向对方提起任何法律上或非法律上之请求或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4、本协议内容与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或在本协议签订前各方签署的其他书面文件内容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5、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依然在正常推进过程中。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聂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签署上述终止协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聂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签署上述终止协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聂泉先生签 署《 附 条 件 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的,经过了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聂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是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多重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聂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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