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0-131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大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简介:大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
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
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3.01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
务收入 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42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148 家(含 H 股),收
费总额 1.76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 亿元。大信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都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
处分。
2、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菁佩,大信事务所合伙人,大信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硕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了沃森生物、美盈森、快意电梯、万顺新材、安妮股份、金莱特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兼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上市公司阳普医疗独立董事。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宋治忠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引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往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