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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45 深市 联得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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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4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11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8720万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30%。

    2、本次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关的手续后方可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1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共计43.8720万股。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年4月2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并确定
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等相关事项。

  4、2017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2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万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

  7、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2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万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

  8、2018年5月7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2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万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

  9、2018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自2017年5月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6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1920万股。

  10、2018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自2017年5月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6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1920万股。
  11、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6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6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6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自2017年5月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0人,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8720万股。
  15、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自2017年5月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0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8720万股。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自2017年5月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
获总量的30%。截至2018年5月24日,公司于2017年5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
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
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18年实

                                          公司2018年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较2016年

  现的营业收入金额较2016年同比增长不低于

                                          同比增长159.04%,满足解锁条件。

  100%

  4、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

  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

  四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  除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担任公司第三届监

  考核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事会监事等原因不具备激励资格,剩余110

  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

  考核合格,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才可按照个人  要求,满足解锁条件。

  解锁比例进行行权/解锁。激励对象在上一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限制性股票

  的解锁额度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

  一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

  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1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

  个解锁期可解锁43.8720万股。

      三、解锁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

  普通股。

      2、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11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获授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首次授予部分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