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19-004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研发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得装备”)与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达”)签署了《研发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合计26,000万元人民币。现将上述合同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承包人: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中梅路润达圆庭A座706-713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1995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业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业务;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业务;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业务;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业务(限城市交通安全设施);接受合法委托依法从事拆迁项目的管理、房屋拆迁前期协调服务以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道路场地的拆迁工程(涉及资质管理的,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工程(凭相应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爆破工程安全评估、安全监理、设计施工。(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鹏润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联得装备与鹏润达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任何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鹏润达信用良好,资金实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工程(含:1、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AOI自动检测线项目;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2、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宗地号A909-0154地块(金地鹭湖1号对面)
3、受托人: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5、合同价格:合同价以《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为依据招标控制价净下浮9.03%。本项目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贰亿陆千万元整(小写:¥260,000,000.00元),具体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6、工程竣工日期:不晚于2020年2月29日(因设计方案尚未确定,具体以补充协议为准)
7、工程内容:拟建1栋不低于20层研发、生产用房及总部办公大楼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的设计。本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为7910.65㎡,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5000㎡(暂定)。
拟建建筑物使用功能包括:办公、研发、生产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室、停车场、配套办公楼等建/构筑物,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所涉工程的最终建成,将使公司拥有稳定集中的生产、办公场所,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预计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管理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初定工程竣工日期不晚于2020年2月29日,但合同的履行存在受各种内外部因素影响而延期完工的风险;
2、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