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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45 深市 联得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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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编号:2018-031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03月3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3

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年03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0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同富邨工业园A区3栋1-4层公司

1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03月2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人,代表股份48,20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89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48,199,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88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经股东逐项审议通过,各项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子议案7.01《关于2018年公司董事聂泉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子议案7.02《关于2018年公司董事刘文生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子议案7.03《关于2018年公司董事钟辉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子议案7.04《关于2018年公司董事顾鼐米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子议案7.05《关于2018年公司独立董事郝军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子议案7.06《关于2018年公司独立董事孙政民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