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17-026
深州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激励对象授予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价格、激励对象授
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9.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130.5936万股的1.11%。
4、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47人,具体分配如下:
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总量
票数量(万份) 司总股本的
的比例
比例
(一)核心骨干员工共计147人
小计 79.05 83.21% 1.11%
合计147人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 15.95 16.79% 0.22%
限制性股票合计 95.00 100.00% 1.33%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项目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次解锁 30%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次解锁 30%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次解锁 40%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两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间按每年50%:
50%的解锁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具体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个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锁期 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首个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锁期 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6、解锁条件与解锁安排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解锁: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还需要达到下列业绩考核指标后方可实施:
解锁期 解锁条件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公司 2017年实现的营业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锁
收入金额较 2016年同比 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个月 30%
期
增长不低于6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18年实现的营业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锁
收入金额较 2016年同比 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个月 30%
期
增长不低于10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19年实现的营业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锁
收入金额较 2016年同比 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个月 40%
期
增长不低于1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两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间按每年
50%:50%的解锁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具体解锁条件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条件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
公司 2018年实现的营业
第一个解锁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收入金额较 2016年同比 50%
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增长不低于100%
止
公司 2019年实现的营业 自首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锁
收入金额较 2016年同比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50%
期
增长不低于1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②个人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四档。若激励对象
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若激励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才可按照个人解锁比例进行行权/解锁。
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解锁额度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
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
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年4月2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联
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并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等相关事项。
4、2017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价格、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
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