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年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7,665,634.09元,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364,475.8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61,187.67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6,000,561.18元,至2023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33,968,361.11元。
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20,630,845.38元,2023年净利润为40,611,876.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61,187.67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
2022 年 度 现 金 股 利 6,000,561.18 元 , 至 2023 年 末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351,180,973.27元。
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总股本298,559,8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179,838.59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份回购等情形,造成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地讨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2年度-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