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年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9,086,683.99元,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131,633.9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61,942.86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30,005,605.90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700.00元,至2022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07,652,469.19元。
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18,578,965.53元,2022年净利润为35,617,728.6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61,942.86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30,005,605.90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700.00元,至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20,630,845.38元。
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总股本300,028,0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6,000,561.18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情形,造成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独立、审慎的判断,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地讨论,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