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0,148,923.73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2,610,248.59元,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金6,261,024.86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10,260,157.74元,至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06,237,989.72元。
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0,083,4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007,513.11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造成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独立、审慎的判断,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地讨论,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