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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经审议,董

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017 年度,董事会遵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责任,真诚地以公司及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公司总经理张燕生先生在会议上作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

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2018年的工作做了规划和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李晓枫、罗炜、汤金资(报告期内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的要求,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对2017 年度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583,984.84元。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财

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8]005719号《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187,810.88元,母公司 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30,661,544.9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3,066,154.50 元,当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27,595,390.46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10,541,835.48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2016年度现

金股利6,310,5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

润231,826,725.94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1,19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295,32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公司新的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实施。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对市场的预测和业务拓展计划,依据2018年

度合同签约计划、人力资源需求等经营计划,制订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18]002269号《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自查工作,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