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先
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
定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300.00 万股,为授予日公司总股
本 1.27%,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57.00 万
股,授予价格 9.05 元/股。
(四)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两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43.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
(五)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工作,相关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9 月 15 日。
(七)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工作,相关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八)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7,458,2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人民币 24,596,663.84 元(含税)。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因派息导致的归属价格的调整
P1=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1 为
经派息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1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归属价格=6.90-0.08=6.8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按照《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
定期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
定期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