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日期和股东大会通过方案的日期间隔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166,9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62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960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24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62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0 范丽明
2 02******48 林鸿
3 08******31 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 02******26 李铠
5 02******47 陈东辉
6 02******89 韩燕婴
7 08******08 北京致远天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8 00******17 林波
9 02******44 朱胡勇
10 02******82 罗云波
11 02******08 洪沈平
12 02******09 金麟
13 02******98 庄云江
14 02******23 杨格平
15 02******40 王先进
16 00******40 谢智勇
17 02******16 凡心伟
18 02******26 吴文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7日),如因上述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承诺最低减持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范丽明、李铠、林鸿、朱胡勇、罗云波、庄云江、杨格平、林波、凡心伟、金麟、吴文胜承诺最低减持价:“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本次利润分派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7.21元;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东辉、韩燕婴承诺最低减持价:“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本次利润分派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5.73元。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滨河大厦D座6层
咨询联系人:王朗
咨询电话: 010-68700009
传真电话: 010-6870051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