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6日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
日15:00至2019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滨河大厦D座6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先进数通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
术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参会方式 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网络 股东 15 73,975,653 40.8329%
投票 中小股东 7 15,655,840 8.6417%
现场 股东 1 1,240,403 0.6847%
参会 中小股东 1 1,240,403 0.6847%
股东 16 75,216,056 41.5175%
合计
中小股东 8 16,896,243 9.3263%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保荐机构代表人和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4,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8%;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4,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8%;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4,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8%;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4,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8%;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1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4,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8%;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4,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8%;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4,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8%;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