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蜀道装备 公告编号:2024-064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协议暨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协议暨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实施的债务重组概述
1、公司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二十三局”)于2020年3月签订了《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工艺包设计及设备采购合同书》(以下简称“《采购合同》”),约定由公司向中铁二十三局提供项目工艺包设计、全套设备、仪表、阀门及其他公辅设备供应以及项目实施阶段的技术支持与培训,合同固定含税总价为38,7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回收不确定风险,公司先后采用发送催款函、律师函、邮寄询证函等催收和确认账款,并积极对接相关机构探索研究通过应收账款保理、债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回收账款,截至披露日,中铁二十三局尚欠公司设备款 146,764,746.90 元。
3、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协议暨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铁二十三局、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雅海能源”)签署《三方协议》,公司与雅海能源签署《<三方协议>补充协议》实施债务重组。该次债务重组的方式为:中铁二十三局将其应收雅海能源的债权本金 146,764,746.90 元的权利转移给公司,冲抵公司应收中铁二十三局的到期债权本金,作为中铁二十三局对公司债务的清偿;雅海能源承担支付公司债权本金
性向公司支付 134,289,743.41 元视为全部履行),冲抵雅海能源应付中铁二十三局的债权本金,作为雅海能源对中铁二十三局债务的清偿。雅海能源向公司支付清偿债务后,雅海能源欠付中铁二十三局 146,764,746.90 元的工程款视为清偿,中铁二十三局欠付公司的 146,764,746.90 元设备款视为清偿。
4、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重组方基本情况
1、债务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0338242L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5楼508号
法定代表人:肖红武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检验检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木材采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森林改培;树木种植经营;水果种植;花卉种植;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森林固碳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含油果种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森林防火服务;森林公园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债务人: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3396262890T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峰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1、2019年10月,甲乙双方签订《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EPC模式)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EPC合同》)。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乙双方确认,《EPC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甲方债权本金超过146,764,746.90元。
2、2020年3月,乙丙双方签订的《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工艺包设计及设备采购合同书》(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合同》”)。截至本协议签订日,丙方享有乙方到期债权本金为146,764,746.90元。
《EPC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统称“原合同”。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款项支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冲抵安排
乙方、丙方同意将乙方应收甲方债权本金 146,764,746.90 元的权利转移给丙方,冲抵丙方应收乙方的到期债权本金,作为乙方对丙方债务的清偿;甲方承担支付丙方债权本金 146,764,746.90 元的义务,冲抵甲方应付乙方的债权本金,作为甲方对乙方债务的清偿。冲抵后甲方与乙方、乙方与丙方的其余应收应付账款按照各自原合同约定执行。
(二)资金计划
甲方、丙方就146,764,746.90元债权本金支付事宜,另行商定资金支付计划。
(三)承诺与保证
属于《设备采购合同》项下丙方供货范围内设备整改的责任和直接、间接损失由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向守约
方赔偿相应损失。
2、如甲方、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另行达成资金支付计划的,且甲方未能按照达成的资金支付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24:00前完成全额款项支付,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为免疑义,如本协议按照前款约定终止协议的,本协议之签署不视为对各方原合同项下责任之豁免,甲乙丙各方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且丙方收到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资金支付计划支付全部款项后生效。
四、《<三方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三方协议》约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资金支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三方协议》的约定,甲方承担支付乙方债权本金 146,764,746.90 元的义务。乙方同意甲方按 134,289,743.41 元的支付标准向乙方承担支付债权本金 146,764,746.90元的义务。
2、甲方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银证转账 134,289,743.41
元。甲方支付该款项后,视为甲方已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全部履行甲方承担支付乙方债权本金 146,764,746.90 元的义务。
3、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足额支付款项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
1、2024 年,公司公开选聘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应收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本次债务重组后回收的款项高于评估债权价值。同时公司委托日常法律事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债务重组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债务重组事项及协议均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合法性。
2、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回款不确定性风险,加快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坏账损失风险。本次债务重组拟通过债权债务抵消的方式,解决公司应收账款146,764,746.90元,使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账款回收得以落实,
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并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公司本次与各方拟签订的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三方协议》;
3、《<三方协议>补充协议》;
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涉及的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债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4〕353号);
5、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雅海项目债务重组相关议案及协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