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蜀道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9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风险提示: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
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报告期将视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近日,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设计院”)、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城建”)与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目”)组成联合体,由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西南设计院、四川路桥城建、江苏天目作为联合体成员,共同与内蒙古聚益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聚益”“发包人”)签订了《15 万吨/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制 LNG 技术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联合体总承包(EPC)合同书》,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37,694.70 万元(大写:叁亿柒仟陆佰玖拾肆万柒仟元整)。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签署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卖方: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路
合同当事人 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买方: 内蒙古聚益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聚益能源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制 LNG 技术改造项目成
合同标的 套设备采购 EPC 联合体总承包。EPC 联合体工程总承包相应范围的工程设计、设
备及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安装施工,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的技术指导,性能考
核、售后服务等工作。
交货地址 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庆华循环经济工业园
合同金额 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376,947,000 元,大写:(叁亿柒仟陆佰玖拾肆万柒仟元
整)
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合同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聚益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佳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5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庆华佳苑西一栋 8 号商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与内蒙古聚益最近三个年度未发生业务往来。
(三)关联关系说明:内蒙古聚益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联合体成员四川路桥城建与公司控股股东蜀道交通服务集团同受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四川路桥城建系公司控股股东蜀道交通服务集团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四川路桥城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内蒙古聚益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买方): 内蒙古聚益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卖方):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五方就“内蒙古聚益能源有限公司 15万吨/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制 LNG 技术改造项目成套设备采购 EPC 总承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内蒙古聚益能源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制 LNG 技术
改造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代码:2407-152971-89-01-347586)。
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建的内蒙古聚益能源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制 LNG 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工段含 15 万吨/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精脱硫工段装置、深冷预处理工段、深冷液化工段、深冷压缩工段(含 MRC 压缩、氮气压
缩、BOG 压缩)、制冷剂罐区工段、20000m3LNG 储罐 1 台、冷剂卸车及 LNG 装车工段组
成的成套设备工艺包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供货、安装主材采购、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即 EPC 联合体总承包模式。
3、工程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庆华循环经济工业园。
4、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以 EPC 联合体总承包的方式承揽上述工程。范围包括内蒙古聚益能源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制 LNG 技术改造项目成套设备采购 EPC 联合体总承包。EPC 联合体工程总承包相应范围的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安装施工,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的技术指导,性能考核、售后服务等工作。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最终以各方签署完成的开工报告为准。
合同工期:2025 年 11 月 30 日具备进气联动试车条件。
6、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376,947,000 元(大写:叁亿柒仟陆佰玖拾肆万柒仟元整)。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开票行为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银行电汇比例不低于 75%),合同价款按分项价格清单约定。
7、违约责任: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各自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合同生效:发包人及承包人各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天然气液化及液体空分产业并掌握该领域关键技术的企业之一,具备日处理600万方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液化装置、日产量1000吨液体空分装置的设计和制造能力,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此次参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制 LNG 项目,有助于增强公司在深冷装备制造板块的市场竞争力,为后续相关领域的市场拓展及持续突破起到重要助推作用;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体现了客户对公司品牌和市场影响力的认可。
2、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报告期将视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3、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5 万吨/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制 LNG 技术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联合
体总承包(EPC)合同书》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