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蜀道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8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中国重汽集团成
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成商”“乙方”)于 2024 年 8 月 2 日签署了
《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鉴于双方在氢能源商用车的业务领域具有合作推广的场景,在区域资源、商务模式、营销推广渠道等方面具有协同性,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双方在业务、市场、渠道、资金、技术等方面优势,共同在氢能源商用车业务板块进行深入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绿色交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共赢。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订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协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3、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长城路 8 号
4、法定代表人:王美贤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660488048Q
6、注册资本: 80,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7 年 05 月 22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重汽成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未与重汽成商发生类似交易情况。经查询,重汽成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原则
(1)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积极推动合作项目实施,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提高合作效益和合作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2)精诚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共享、协同、集成与互补。
2、合作内容
(1)公司及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关联企业与重汽成商在氢能源商用车产品合作以及全国区域的场景业务拓展方面互为第一优先选择合作方,联合申报氢能源商用车推广“揭榜挂帅”项目。
(2)双方共同研发新型氢能源商用车(高压气态和液态储氢)产品并在各自优势领域进行市场推广。
(3)公司及蜀道集团关联企业与重汽成商联合推动车电分离/电池共享等商业模式的推广。
(4)共同成立氢能源工作小组,建立沟通机制,针对全域氢能源商用车项目进行项目共享,共同推进项目落地。
(5)公司及蜀道集团关联企业意向采购重汽成商氢能源商用车用于氢能示范推广。
3、其他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保密义务等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协议生效及合作期限
本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作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清洁能源运营板块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业务布局,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在业务、市场、渠道、技术等方面优势,共同在氢能源商用车业务板块进行深入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障碍。
3、协议项下合作内容的推进有利于公司推进在氢能产业链的业务实施布局,推动氢能在道路交通等领域示范应用,构建上下游协同创新生态圈,推动公司及蜀道集团氢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申报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及相关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关于与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 已完成BOG提氦装置
1 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 2021 年 9 月 27 日 项目投建并实现生
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产销售。
关于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2 理委员会签订《绵阳气体运营中 2022 年 4 月 22 日 因商务条件不成熟,
心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未开展后续合作
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关于与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3 理委员会签订《山西原平清洁能 2023 年 5 月 29 日 因商务条件不成熟,
源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 未开展后续合作
编号:2023-030)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股份减持
计划。
3、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
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4、截止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
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及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