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18 号)核准,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33,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6,100,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300,0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6 日,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
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206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均按各投资项目实行专户存储。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6 年度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办法》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开设了个 4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经 2016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以下合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8111001013400130121 98.3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8111001013400130122 0.001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696991372 20.2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696991637 0.0079
合 计 —— 118.65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然气液化装置产能扩建项目”和“深冷 液化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在公司现有厂区实施,公司将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成都市郫 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小微企业创新园区,该地块面积约为 55 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天然气液化装置产能扩建项目”、“深冷液化技术研 发中心项目”均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净收益)118.65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截止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事宜。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参见第(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截止报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本报告末累计 末投资 预定可使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投资总期投入投入金 进度(3) 用状态日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分变更) 额 额(1) 金额 额(2) =(2)/(1) 期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天然气液化装置产 否 2020 年 11 不适用 否
能扩建项目 4,410 4,710.2 0 4,710.2 100.00% 月 01 日
深冷液化技术研发 否 2020 年 11 不适用 否
中心项目 5,320 5,905.97 152.98 5,905.97 100.00% 月 01 日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20,000 20,000 0 2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616.1 30,616.1
-- 29,730 152.98 -- -- -- --
7 7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30,616.1 30,616.1
-- 29,730 152.98 -- -- 0 0 -- --
7 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天然气液化装置产能扩建项目”和“深冷液化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至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小微企业创新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余额为 118.65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0.40%,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银行账户尚存累计银行存款利息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