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主体、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核批准,同时本次发行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与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实业”)
已于 2021 年 2 月 8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为规范《股份认购协议》的文字表述,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交投实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成都市签署
(二)调整《股份认购协议》的名称
双方同意,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名称调整为《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三)调整《股份认购协议》的部分表述
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将“非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特定对象发行”,为规范《股份认购协议》的文字表述,双方同意将《股份认购协议》中的“非公开发行”统一调整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交投实业,交投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标准合理、公正,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拟签署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