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540 深市 蜀道装备


首页 公告 深冷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深冷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深冷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三局”、“甲方”)于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签订了《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工艺包设计及设备采购合同书》,项目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38,76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捌仟柒百陆拾万元整,含税)。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发布了
关于该项目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0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相关规定,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合同的履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一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终版工艺包,按照业主方和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分批交付。

    双方约定乙方提供的“合同装置”的质量保证期为:本合同中所有设备、备件和配件的保修期
为性能考核合格后 12 个月或装置投料 72h 出液后 24 个月(以先到为准)。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或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合同签署概况

合同签署时间    2020 年 3 月 25 日

签署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当事人      甲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公司

合同标的        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

实施地点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新兴产业园区

合同期限        参见上文“一、2、合同的履行期限”所述

合同金额        人民币:38,76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捌仟柒百陆拾万元整),含税价

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合同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项目备案程序    该项目已取得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三、合同当事人介 绍

    1、交易对方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孙圣杰

    3、注册资本:200,000万

    4、成立日期:2002年06月11日

    5、经营范围:铁路、公路、市政、房建、水利水电、矿山、机电安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基与路面、桥梁、隧道、机场场道、钢结构、城市轨道交通、混泥土预制构件、预应力、土石方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以上项目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建材加工生产(另设分支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钢轨、电子及通信产品(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投资管理和受托资产的经营管理及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涉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凭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许可证经营);质检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客房住宿(以上三类项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行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放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5楼508号

    7、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销售部门、法务部门调查,该公司具备按合同约定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能力。

    四、合同的主要内 容

    1、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工艺包设计、全套设备、
全套仪表、全套阀门等供货,以及在详细设计、指导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技术支持与培训等工作。

    2、交易价格

    合同总价为 38,760 万元(大写:叁亿捌仟柒佰陆拾万元整),此合同金额为含税价格,税率
13%。

    3、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电汇,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为乙方认可的国内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 30%。

    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 15%预付款,剩余款项按项目进度付款,质保金 10%在质保期满且无任何
问题后支付。

    质保期:本合同中所有设备、备件和配件的保修期为性能考核合格后 12 个月或装置投料 72h 出
液后 24 个月(以先到为准)。

    4、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月内提供全套终版工艺包,按照业主方和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分批交付。

    6、保险:货物运输的保险由乙方办理,其费用包括在该合同总价中。保险范围应包括乙方装运的全部货物。


    7、伴随服务:乙方在中标后应提交所有货物的制造进度计划,还应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及其配套主要附件等的中文技术文件、使用手册;乙方 试运行期间的运行监督、维修、 培训等其他服务;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乙方保证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是优质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格和质量的产品;乙方保证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业标准。

    9、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保证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按期交货、产品质量保证、产能保障、按期付款等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0、特别条款:本合同一经签订,设备价格不再 调整,无论原材料涨价、国家税 费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

    五、合同对上市公 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按约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况。

    3.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承诺。

    六、合同的审议程 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工艺包设计及设备采购合同书》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