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539 深市 横河精密


首页 公告 横河精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二级筛选:

横河精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4-09-05

横河精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大道 588 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零二四年九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风险,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带来了全球供应链不稳定性,再加上全球通货膨胀问题,导致宏观经济出现阶段性波动。未来,若国内外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甚至衰退,可能导致公司注塑产品、精密模具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下游市场需求萎缩,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核心原材料塑料粒子为大宗商品,其采购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毛利影响显著。塑料粒子的价格波动受宏观经济环境、大宗商品市场供需变化影响,若塑料粒子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大客户依赖风险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比分别为 63.90%、
66.86%和 66.98%,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的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减少,将直接影响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属模具与注塑制品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加速一体化和中国制造业的崛起,国内精密模具和注塑制品行业的规模和企业数量都快速增长,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另一方面,受国内人工成本上涨及相关贸易政策变动影响,注塑产品生产出现向东南亚地区转移的
趋势,公司来自海外竞争的压力也逐渐增加。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动、行业竞争情况、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募集资金未能按时到位、实施过程中发生延迟等不确定性事项,也会对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带来较大影响。

    同时,若公司股价波动出现极端下跌情形时,公司将可能无法按预计募集资金金额足额募集,存在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缺口。根据测算,假设以发行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交易日平均收盘价 8.94 元/股的 80%作为基准发行
价格,目前公司通过生产经营积累、自有资金以及银行授信贷款等方式能够筹措资金约 3.13 亿元,可弥补基准发行价格下跌 51.89%时的项目资金缺口。若公司股价波动出现极端情况超过该下跌幅度时,公司考虑进一步增加银行授信额度,若仍不足以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

  (六)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谢岗镇横河集团华南总部项目”、“慈溪横河集团产业园产能扩建项目”,系公司充分考虑公司现有产线及产能情况、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客户开拓情况等因素后确定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相关产品产能。但是,若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在设计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不能与扩张后的业务规模相匹配,则可能导致公司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21年至2024年一季度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9,601.71万元、66,803.86万元、67,760.79 万元、16,640.2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05.50 万元、2,795.30 万元、3,387.36 万元、811.83 万元,发行人整体经营状
况良好。2024 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1.30%,造成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系智能家电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类业务和汽车工程塑料轻量化应用零部件业务受消费需求变化引起的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下降以及原有项目到期新项目逐步量产影响,业务爬坡缓慢,收入下降;同时金属零部件业务及汽车工程塑料轻量化应用零部件业务受项目开发周期影响,收入也有所下降。若未来该等不利因素持续存在或出现其他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八)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历史数据以及公司、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进行了测算,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出现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原材料等各项成本大幅提高、发行人未能获取更多订单或目标客户等情况,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出现内部收益率、毛利率等经济指标严重下降、严重偏离预期的风险,影响项目投资收益和公司经营业绩,导致募投项目预期效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66,623,624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6、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800.00 万元(含
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金额(万元)

  1    谢岗镇横河集团华南总部项目                  38,657.19        38,200.00

  2    慈溪横河集团产业园产能扩建项目              16,098.49        16,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          4,600.00

                  合计                            59,355.67        58,800.00

  9、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特别风险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