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4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建 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49,8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4%,计划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173,46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建祥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建祥
2、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名称 职务 所持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陈建祥 董事、副总经理 749,863 0.34
合计 749,863 0.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派 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减持数量上限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股票数量上限(股) 本次拟减持数量上限
占总股本的比例(%)
陈建祥 173,465 0.08
合计 173,465 0.08
若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减持股东陈建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另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祥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有关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陈建祥先生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