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2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精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建年产500 万件汽车功能件、汽车照明、汽车高端内饰件、汽车高端外饰件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海德欣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德欣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欣”)负责实施,海德欣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9.89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6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日公开发行了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4,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643.9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56.0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1798 号)。公司已将
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2018 年 8月 29 日,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海德欣、安信证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慈溪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备注
横河精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309006276018010116523 拟注销
横河精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 39502001040038706 已注销
海德欣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309006276018010116772 拟注销
3、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7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海德欣项目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25,000 14,000
合计 25,000 14,000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和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总投资规模的议案》,公司结合业务发展现状并兼顾项目投资成本,重新评估海德欣项目所涉各类设备的需求、数量价格以及项目基建的实际需求,对项
目投资金额及内部结构进行审慎调整。公司基于该项目实际情况,将海德欣项目的总投资规模调整为 13,405.98 万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原因
1、结项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海德欣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计使 利息收入及手 剩余募集资 募集资金
资总额(万元) 用金额(万元) 续费(万元) 金(万元) 投资进度
海德欣目 13,356.06 13,405.98 169.81 119.89 100.37%
合计 13,405.98 169.81 119.89 100.37%
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9.89 万
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0.90%。
2、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海德欣项目节余原因主要是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并通过购买适当理财产品,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节余资金主要为理财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海德欣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海德欣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 119.89 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海德欣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