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9-038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942,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考虑到可转债转股的因素,最终金额要到股权登记日之后方能确定。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13;债券简称:横河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2018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19年6月10日)期间共计转股10,980,465股,公司总股本由209,000,000股增至219,980,465股。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9,980,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4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54 胡志军
2 01*****966 黄秀珠
3 02*****411 胡永纪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并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588号
咨询联系人:胡建锋
咨询电话:0574-63254939
传真电话:0574-6326567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